导 航
楼主: qrx12340

[城市建设] 贵阳市部分行政区调整,金阳白云合并或者小河花溪合并,你支持那个?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16 23: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河发展很不错哦
合并到花溪有点牵强 距离也远
还是金阳和白云合体 叫  云阳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16 23: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其实能引申很多东西,它不是简单的谁和谁合并的问题,处理不好是很棘手的。如果小河和花溪合并,人事安排那将是非常令人头疼的,两个区几大班子的人员如何安排?谁当合并后的区长?谁当副区长?这两个区都是现成的、对等的,但合并以后岗位就这么几个,那些公务员谁上谁下?恐怕不好处理吧。中国几千年以来为什么无论在哪个朝代改革总是那么困难?就因为它伤害了一些人即得的利益。而金阳和白云相对就要好处理一些。必竟金阳还不得建制,只有一个管委会,合并后人事方面可以往白云内部插,况且金、白的合并本身就是以白云区为主体,只不过合并后的新名字叫“金阳区”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16 23: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文适合建区么?
直接从一个县转为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17 00: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花溪和小河合并,虽然它也是两种方案之一,但操作起来难度确实比第一种要大一些。不可否认花溪区的面积要远大于小河,名气也比小河大,但两个区确实是对等的,互不隶属。这就像中国和法国,虽然中国的领土和人口远大于法国,但在联合国甚至安理会,两国是完全对等的,谁也不比谁官大。现在两个区单独存在时,可以有两个区长、两个区委书记,但合并后就只能有一个区长、一个区委书记。谁当正的?谁当副的?在中国,只要不扯到权、钱,什么都好说,但要扯到这两样,啥都冯提,这恐怕不是袁市长一两句话就能摆得平的吧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17 14: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阳和白云可以合并,或者小河与南明合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9 22: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云岩+南明+金阳+小河  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9 23: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榜样的力量SQ


    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30 01: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都不支持,合并多了,导致各区分管不细致,不如不合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30 08: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便他们怎么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30 10: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阳白云合并后就连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30 11: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贵阳也有个白云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30 11: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dickli01

是的,是贵阳城区的最北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30 12: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方案相比较而言各有利弊:
1、合并金阳和白云,叫金阳区。这个方案好的是从道路、建设以及地理环境来看是很合适的,不过考虑到以后沙文的发展,以后金阳、白云、沙文高新片区都将发展成为连成一体的城区,那么金阳198平方km跟白云270平方km合并后面积过大,达到了468平方km,这个管理的难度是很大的。

2、合并南明和小河,叫南明区。这个方案好的是两区道路、建设等相接,不过缺点也和上面一样,南明区在划入小碧、永乐两乡后面积达到了213平方km,小河面积为63平方km,两者合并为276平方km,两区人口共计约90万(含流动人口),这个规模比较适合,稍稍大一点。

3、合并花溪和小河,叫花溪区。这个方案中,小河本来就是从花溪划出的,那么现在重新合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小河与花溪距离过远,且小河与花溪在人流物流上的沟通很小,远远不及与市区的沟通和联系,因此并不适合,这个方案的弊端也最多。

    以上方案来看,方案2南明与小河合并是最合适的,也非常利于以后金阳和白云的单独发展,给他们预留出了各自的发展空间。但是小河与南明合并后较大的问题依然需要解决,因此,完全可以把小河分开,其中小河城区的北部划入南明,小河南部王宽等农村区域划给花溪,这样既腾出了指标,又能壮大南明区和花溪区的实力,给各区发展带来更大的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1 18: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我说就别合并了,劳民伤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 16: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部合并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8-7 20:23 , Processed in 0.043767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