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11-1 16: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o7 于 2017-11-1 17:20 编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胡楠赟)10月31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在贵阳地铁车厢内不得饮食,婴儿喂食、病人服药除外。
《条例》除了禁止在车厢内饮食之外,还禁止了一系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条例》规定,禁止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播放音响,车厢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使用滑轮鞋、滑板、电力平衡车等进站、乘车,携带自行车灯交通工具进站、乘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携带充气气球、尖锐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
值得注意的是,在车站、车厢内擅自进行广告、电影、电视剧拍摄等易引起人群围观和集结的活动也被《条例》禁止。一旦市民发现有危害运营安全、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
同时,《条例》还规定,精神病患者、智障者、醉酒者、学龄前儿童乘地铁应当有健康成年人进行陪同;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学生等群体可按照规定凭有效证件享受乘车优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