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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23: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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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在央行文件里也有。前者是因为跨境收付款要外管局审批,后者是因为跨境直投要商务部审批。两个权限拿下来,对资本项下已开放的项目会有明显促进。”
另据前海管理局相关人士透露,广东申报粤港澳自贸区一事推进顺利。该自贸区将包含前海、南沙、横琴三部分,管理体制还不明晰,前海的“自贸区账户系统”如何与之对接亦待揭晓。
跨境贷放款主体扩大
前海部署的改革要点,对原有创新业务也着墨甚多。
《要点》提出,将申请拓宽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将放款主体扩大至境外金融机构,贷款用途符合前海产业准入目录,不得投资有价证券、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而根据《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跨境贷放款人仅限于“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款企业需“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资金应“用于前海的建设和发展”。
某股份制银行国际部高管表示,跨境贷放款主体扩大后,可能会吸引台湾、新加坡乃至欧美地区的金融机构,但由于境外人民币存量仍集中于香港,不会动摇其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
前海跨境贷自2012年末启动,初期从机构到监管都非常谨慎,至去年末备案仅100亿元;《要点》提出“开源开流”,预示着2014年贷款量或可大幅增长。
自去年下半年开始,人民银行深圳中支已有意识地放松监管口径:只要是注册在前海的企业,贷款用于符合前海准入目录的主业,即可申报。因前海仍处土木建设阶段,要求企业“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或“资金不能出前海”不甚现实。
2014年还将是“前海金融控股公司”展业元年。《要点》提出,今年2月底前完成前海金控的组建,搭建培育新型金融业态的平台。
前海金控注册于2010年,但至2013年12月才启动实质运作,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金至25亿元。其目标是“通过参股、控股金融机构等有效的资本运营,引导金融机构落户前海,共同推进金融创新”。
管理局有关人士透露,前海金控已明确两大业务方向:一是与工商银行、中金前海发展基金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未来将进行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并参与并购项目;二是前海一直想引入“合资券商”、“合资基金”,金控将扮演合资方的角色,但这还需证监会的具体细则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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