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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9 21: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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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两问很有价值,但“喜欢超高”、“赞同限高”其实是比较模糊的概念,还需要再细化一下。超高是指点状的极端超高层项目还是城市本底高度呢?限高是区域性的绝对高度限制还是街区级控规中的限高呢?
我个人既喜欢超高层建设项目又赞同限高的设置,换句话说,是希望城市高度有细致的分区域考量,该高的地方大大方方地高,该严限的地方能不留漏网之鱼。
对我来说,超高不仅仅是一个高度数字,而是一类城市建设形态。如果现在有人告诉我,本市最新决定要建设一座XXX米的超高层,单单这个数字不足以让我觉得高兴,我马上要问这个项目的选址、设计、功能、投资方、潜在的业主和物业。这些要素都齐了,才构成一个完整的“超高”。
纽约最近的大部分超高层项目,尤其是中城一带那种在极小的地块上直杆子立起来的楼,都是公寓而不是写字楼。所以与其说是写字楼市场的需求,倒不如说是纽约在无法新增用地的条件下进行城市更新的自然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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