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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4: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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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zfit 于 2015-1-27 14:53 编辑
规范也好,删帖也好。删帖之前最起码给个解释或者说明吧!
什么话没有,上来就删。连对别人 ...
沐菁 发表于 2015-1-27 14:08 
明白你的心情,我也被删过,不过我也没什么。
建议深圳版重新制定好新的版规(有法可依)放在显眼的地方,在公示期间删贴之前短信通知被删除者的理由(版规),以后默认删除不再通知(毕竟一个个通知是很累的)如果可以的话开多一个综合类的子版给大家空间,主版只能发建筑类贴,坚守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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