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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3 2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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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项目,工程名和实际运营名不完全一致很正常
参照杭州:报批项目-运营名(在2018年规范前城际相当于现在的市域)
杭临(安)城际-杭州地铁16号线,和杭3/5线路不贯通,杭州地铁运营。
杭富(阳)城际-杭州地铁6号线(富阳段),和杭州地铁6号线贯通,常态开行“跨线车”,直接并入6号线。
杭海(宁)城际-杭海城际,和杭1线路不贯通,独立运营,付费区联通,连续计费。
杭绍(柯桥)城际-绍兴地铁1号线,和杭5线路不贯通,付费区联通连续计费,和绍1线路贯通,常态化开行“跨线车”。
从运营角度讲,如果以大小交路的方式常态化开行“跨线车”,比如现在苏3和苏11,还是统一命名比较好。除非像南京s7和s1这样只有少量贯通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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