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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8 13: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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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七一东路 于 2019-12-28 13:34 编辑
河北**新区张岗特色小城镇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XAPR•Z20190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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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项目概况
(一)现状
张岗乡位于县境东部,乡人民**驻地张岗村在县城东 11.5 公里处。东部与霸州市交界,南与龙湾村相连,西北与昝岗镇接壤,东北与双堂乡相接,总面积 48.79 平方公里;现状建设用地 604.22 公顷,其中村庄 579.63 公顷,采矿用地 22.53 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2.06 公顷;镇域户籍人口 3.34 万人,以农业人口为主;张岗乡内现存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 处以及未核定等级 1 处,共计 1 处文物保护单位,为南庄子烈士陵园;现存不可移动的乡愁资源 39 项,乡愁资源类型丰富。
(二)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范围包含两个空间层次:
一是区域研究范围,北至昝岗组团规划林带,南至新盖房分洪道,西到雄县组团雄东片区西侧林带,东到大广高速,面积共计约 40 平方公里。该范围内有新盖房分洪道过境,生态环境优越,规划应统筹林、田、淀、河、草等生态要素,保护传承乡愁记忆点等人文要素,形成张岗特色小城镇城市整体意向和结构性布局方案。
二是规划范围,北至规划路,东到大广高速,西至规划路,南至新盖房分洪道,面积约为 3 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结合现状和规划要素,满足科技研发、科学大装置等空间需求,完成详细城市设计及控规编制工作,编制法定和附加图则,确定张岗特色小城镇的用地布局、城镇风貌、配套设施等,重点地区 0.5 平方公里的建筑群概念设计等。
规划条件
1.规划规模 张岗小城镇规划人口 2.8 万人,规划范围约 3.3 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 2.0 平方公里。居住建筑面积不宜小于 99 万平方米,并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相应规划指标,可在现状调研、整体区域研究之后,进一步深化确定。
2.交通与道路系统 在规划区范围外东侧有 1 条大广高速,范围外南侧有一条规划快速路,范围外北侧、西侧各有一条规划骨干道路。规划区南部临近新盖房分洪到北侧绿道,向西北联系昝岗片区的区域绿道,营造独 立舒适的绿道环境,设置适宜步行、骑行的慢行空间,与机动车空间隔离,承载市民健身、休闲、娱乐功能。 本次设计要求骨干路网原则保持不变,其余道路可以结合方案优化。整体路网密度要求达到 10-15 公里/平方公里,综合考虑智能交通运用,合理设计道路断面,控制车行道宽度,增加慢行功能,构筑全域覆盖的慢行网络系统。相关外部交通和内部路网规 划,可通过现场调研、区域研究等方式进行专项研究进一步明确。
3.建筑高度 规划整体建筑高度在 45 米以下,居住建筑以多层为主,结合功能特点考虑高度分区与层次变化。
4.公园绿地 充分尊重生态基底,依托新盖房分洪道,利用现状坑塘、水渠、农田、河流等生态要素,因地制宜得塑造片区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绿地实现 5 分钟公共空间步行可达。实现 3 公里进森林,1 公里进林带,300 米进公园,街道 100%林荫化,小城镇绿化覆盖率 达到 40%,绿地率不低于 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 15 平方米,设置供游憩的城镇公园或具有一定规模的绿地、广场。 特色小城镇的公园绿地应充分考虑其服务半径,满足镇内居民5分钟可达的要求; 广场用地应充分结合镇内公共中心建设,形成城镇的活动聚集区,广场尺度不宜过大;道路绿化起到保证各类交通方式通行顺畅、安全的作用,充分结合两侧街道空间营造人 性化、林荫舒适的慢行空间;其他附属绿地在满足各自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体现绿化景观的“精细化”设计理念和主题鲜明的创意构思。
5.历史文物保护 规划范围内现存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 处以及未核定等级 1 处,1 处文物保护单位为南庄子烈士陵园。
6.公共服务设施 特色小城镇参照城市社区标准,配置学校、卫生院、敬老院、文化站、运动健身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覆盖率,构建乡镇基础生活圈。基础生活圈服务半径 5 公里左右,自行车 30 分钟可达。同时,应考虑塑造小城镇的核心公共服务功能空间,形成功能综合、特色鲜明的小城镇中心。
7.市政基础设施 规划区规划水资源再生中心、给水厂、220kV 变电站、中心避难场所、普通消防站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燃气高压环线,廊道宽度控制60米。供热方式以集中供热为主,综合考虑中心能源站选址和规模;需考虑生活垃圾的转运或处理设施、工业污水的处理设施。
8.竖向设计 防洪标准原则上按 50 年一遇标准设防,内涝防治标准为 20 年一遇。
9.产业引导 根据《河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北部小城镇主要以高端服务、网络智能、军民融合等产业为特色,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承接部分军工机构转移,重点发展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和安全防务等产品和服务。具体产业引导内容可根据现状调研、区域研究结合规划进行明确。
10.人防设施 根据《新区绿色专项规划》,规划需结合特色小城镇布局固定避难绿地、紧急避难绿地。各镇选择1处综合公园作为固定避难绿地,配备一般应急避难设施;选择多处社区公园、游园、广场用地作为紧急避难绿地,配备基本应急避难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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