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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0 23: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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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已出台,截取城中村房屋部分:第十条  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奖励(一)征收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按照土地使用证合法载明的宅基地面积或有效批准手续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宅基地面积200(含)平方米以内的,参照同等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核定补偿金,宅基地上合法房屋(原则上不超过三层)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宅基地面积超200(不含)平方米以上至400(含)平方米的,参照同等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50%,核定补偿金,超过400(不含)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区片综合地价补偿。(二)选择货币安置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照每处合法被征收宅基地签约及搬迁时间先后,给予10万元或5万元奖励;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照合法被征收宅基地签约时间先后给予不超过合法宅基地面积30%的面积奖励,超过签约期限的不予奖励。具体奖励额度由区**(管委会)结合项目情况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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