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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8年)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12]1322号文 审批,项目招标人为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勘察监理与相关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宁区、武进区
2.2工程规模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常州市主城区北部新港组团,终于南部南夏墅。线路北起北海路与乐山路交叉口,设北海路站,然后沿规划乐山路向南,与京沪高铁常州北站换乘后,沿辽河路向东,自通江路折向南,经黄河路向东,再转至晋陵路向南,经常州市民广场、奥体中心,在红菱桥处折向飞龙路东,沿新堂路向南,与沪宁铁路常州站换乘后,继续沿和平路向南,经文化宫、下穿京杭运河常州段后接花园街并向南,穿常州大学城后沿凤栖路向南,下穿沿江高速公路,止于规划镜湖路北侧,设一期工程终点站南夏墅站。
该工程全长33.837 km,其中:地下线31.486 km,高架线2.161 km,过渡段0.19 km;设车站29座,其中:地下站27座,高架站2座,平均站间距约1.2km;设新龙车辆段,占地约38公顷;设城南停车场,占地约16.4公顷;设控制中心1座,主变电站3座及配套机电系统工程等。
2.3招标范围: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勘察监理与相关服务。
2.4工期要求:应结合工程进展,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中标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进场,并立即履行监理职责;中标人的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试运营,如遇工程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发包人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轨道交通勘察监理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要求,确保勘察成果满足设计要求。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200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城市轨道交通勘察监理与相关服务项目或3个以上(含3个)轨道交通勘察项目(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④企业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⑤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勘察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参加本次勘察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岩土类高级工程师职称;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③2006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总监或总监代表)承担过轨道交通勘察监理与相关服务项目或2个不同轨道交通线路的勘察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证明或业主证明等足以证明其业绩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的至少一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本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受到依法拥有司法、行政处罚权或其授权部门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到注册地检察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4月16日至 2013 年4月2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12楼)购买招标文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所委托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下同)为 2013 年5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州市清潭广成路85-2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12楼
邮 编: 213022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519—81160032
传 真: 0519—81160030
2013 年 4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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