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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从汉口到青岛 于 2013-3-22 13:50 编辑  
 
 
 
数据说明 
 
    一、本报告仅统计152米(500英尺)以上非住宅类摩天大楼; 
 
    二、本报告仅向关注摩天建筑、城市发展及经济周期之个人、机构或组织提供研究数据及案例参考,并不构成任何直接投资之建议,任何个人及企业均不得引用本报告之内容用于商业广告用途;  
 
    相比《2011中国摩天城市报告》,《2012中国摩天城市报告》仍采用美国标准,以500英尺(152米)摩天大楼为 统计研究基线,并作出以下修正: 
 
    一、将非钢结构然建筑高度超出152米、使用功能为写字楼或酒店的混凝土建筑也纳入统计范围。  
 
    二、对高度超过152米的混合用途建筑,只要写字楼或酒店功能占总楼层比重超过50%同样计入统计;高度超过152米为混合用途的高层建筑,如住宅占总楼层比重超过50%则或不计入统计。  
 
    三、将市政服务中心、法院等行政办公功能的高层建筑纳入统计。  
 
    四、不统计教堂等宗教建筑; 
 
    由于以上统计标准的变化,造成了2011年与2012年中美两国摩天大楼总数发生较大变化,而并非美国摩天大楼总 数在一年间出现了大规模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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