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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6 19: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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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气质先生FeiYang 于 2017-8-26 20:33 编辑
十一、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16-2020)
(一)编制背景:随着我市城区规模不断扩大,旧城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工程建设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垃圾围城”现象比较突出,大量作为再生资源的建筑垃圾被填埋废弃,不但浪费了资源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解决建筑垃圾出路,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豫政〔2015〕39号文件,明确 “到2016年,省辖市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到2020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市、区)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2016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6〕129号文件,明确“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内容,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
2017年2月2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1)》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园区项目,2017年6月开工,2018年6月竣工”。
2017年2月底,为落实省、市政府工作部署,促进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有序推进,我局委托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编制历程:2016年底,由我局牵头组织规划、土地、水利、环保、文物、财政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城郊结合部拟选址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实地勘察,提出选址意见。综合各方意见,最终拟定了12个消纳场和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园区的选址作为专项规划的基础。
2017年初,我局委托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就《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16——2020)》进行编制,并就规划构想等细节进行深入技术交流。规划院进行了现场查勘,并先后与我局、规划管理部门及各区进行多次沟通,3月1日,专项规划初稿编制完成。
2017年3月8日,河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河南省城乡规划院、机械工业第四设计院、市规划局、洛阳市城建院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评审会原则通过了该规划。
2017年8月3日,我局向市政府递交了专项规划批复的请示。市政府赵书政副秘书长批复按程序办理,请规划局出具意见。
(三)规划内容:专项规划对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相关政策及可借鉴经验进行了调研,并针对我市城市发展的特点,预测了未来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再生品的需求量,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原则及目标、管理体系建设、相关利用技术与标准等进行了编制,按照分年度建设规划的原则,对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规范。重点在高新区西沙坡村我局生活垃圾处理园区周边规划建设年处置70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园区,在市区周边规划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12座,分别为洛龙区李屯垃圾消纳场、毕沟垃圾消纳场;高新区东沙坡垃圾消纳场、莲池沟垃圾消纳场、石庙底垃圾消纳场;老城区营庄垃圾消纳场、吕家湾东侧垃圾消纳场、盘龙冢垃圾消纳场;西工区王村沟垃圾消纳场;孟津县官庄村垃圾消纳场、伊滨区玄奘路南环线消纳场、伊洛大道东侧消纳场,设计总库容3048.58万m3。
附件: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意见及采纳情况
2017年3月8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原则通过该专项规划。为进一步完善该规划,提出修改意见。
(1)规划审批前,应另行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单独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采纳情况:2017年3月10日,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我局委托机械设计第四研究院编制了《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利用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3月15日,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4月18日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2017年5月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5月底向市环保局提交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6月28日,洛阳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利用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原则上获得通过。
(2)结合城市发展情况,建筑垃圾特性及政策导向,合理确定建筑垃圾产生量。
采纳情况:结合洛阳市目前实际发展状况及政策导向,补充完善建筑垃圾预测章节的相关内容,确保建筑垃圾量预测的科学化、合理化。
(3)结合城市建设时序,采取永久与临时,远期和近期相结合的措施,合理布置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采纳情况:已补充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设施的临时选址内容,并分年度进行了建设规划。
(4)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选址要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并与所在区、县相关主管单位的进一步对接。
采纳情况:增加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对接内容,完善图纸基础资料,已与设施所在各区县进行了对接,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5)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充实规划内容,规范文本表述
采纳情况:已更新2015、2016年洛阳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等相关数据,并按照城市专线规划编制要求,规范文本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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