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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为切实加强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传承城市传统文化,保留城市历史记忆,彰显城市特色。
11月27日,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了《石家庄市拟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公示公告》。为切实加强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传承城市传统文化,保留城市历史记忆,彰显城市特色,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文物、住建等部门,经普查、价值评估、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并征询各区**和相关部门意见后,遴选出石家庄市拟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名录包含石家庄解放纪念碑等12处建筑。按照《河北省历史建筑确定和保护技术规定(暂行)》(冀建规【2017】18号)要求,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文物、住建等部门,经普查、价值评估、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并征询各区**和相关部门意见后,遴选出石家庄市拟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现将该名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26日。公示地点:1、石家庄市规划馆(体育南大街269号世纪公园西入口南侧)2、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sjzgh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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