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张外外 于 2013-3-11 09:44 编辑
调规详见: http://www.csup.gov.cn/publish/C ... 3531&xmstation=长沙
调整理由:1、将C-01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商业用地,规划指标不变,由于该用地拟引进两家大型银行总部大楼,将该用地等面积分为两个地块2、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2年修订)中关于“环线以内要有机疏散人口”的要求,修改后人口相应减少,对本片区中小学、医院等公共服务配套需求压力有所缓解。
说明: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室会议纪要(2012年第35次)《关于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新建总部办公楼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长府阅[2012]150号),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来文(函、办理意见表等),将地块C-01等面积分为两个地块且两个地块的沿江面平均分摊,用地性质由C2R2(商住用地)调为C2(商业金融用地),各项控制指标均保持不变,社会停车场等比例分摊到两个地块,在下阶段的方案设计时结合方案进行设置 |
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