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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4: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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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4月7日
珠海县正式成立
据何志毅介绍,当时许多同志对“渔民县”这个地名不太满意,认为较俗,没有地方特色,希望取一个既好听又符合地理环境的县名。当地干部深入民间,集思广益,在走访过程中,他们听到一个传说:唐家湾渔民常出海捕鱼,南海龙宫珠女常常显灵拯救出海渔民,有人就提议将珠女的“珠”与南海龙宫的“海”加在一起成为“珠海”,他们又从地方志中寻找依据,唐家三峰小学校歌有“前环珠海,后枕鹅峰”字样,从地理环境讲,前环就是珠江出海口,用“珠海”命名,符合叶剑英提出的“面向海洋”方针。经区政府讨论研究,将“珠海”这个县名报政务院批复。
1953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复中南行政委员会,同意将渔民县正式定名为珠海县,且提高一级按丙级县编制。同年5月1日,在唐家广场,首任县委书记曾文宣布珠海县正式成立,并挂上牌匾,这是珠海地区历史上第一次建立县级政权,对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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