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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高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土 地 位 置 岳麓区枫林三路以北、高宁路以东
使用权面积 45051.64平方米 配 套 费 1704.7184万元
规 划 用 途 商业、住宅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规划容积率 B-34≤4.0,C-40≤3.5 起 始 价 2424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12120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 240.0万元
其他交易条件 1、该宗地由三部分组成,其中24592.53㎡原属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长国用(2008)第065801号];另外49174.71㎡原属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长国用(2008)第065792号],现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剩余8723.90㎡为枫林三路道路用地。根据测绘成果(受理编号:20120312033)和《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单》(编号:20120019GXB2)。该宗地分两个地块,其中:B-34地块面积为7835.35㎡,用地性质为商业(C2),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C-40地块面积为37216.29㎡,用地性质为商住(C2R2,4:6),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100米。现申请依法挂牌。
2、起始价含:①纯出让金;②储备地的现划拨地价格等。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交易的价外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等。
3、本次挂牌交易中所发生的各项价外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
4、对宗地竞买的要求:①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交易底价的50%;②须符合规划要求和长沙市的相关规定。
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支付全部成交款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交易的价外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等。
6、宗地现有开发状况: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红线内场地自然平整且已完成拆迁安置补偿。
7、交地标准:按现状交地。
8、交地时间: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缴清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后1个月内,将该宗土地按交地标准交给竞得人,并保证竞得人顺利地实施该宗地的使用权。
9、开发建设要求:①竞得人必须建设一座五星级酒店(经国家旅游部门认定),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且全部自持(未经高新区管委会认可,不得整体转让或分割转让);②宗地内所有建筑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验收,其中五星级酒店及有关商业部分(包含写字楼、购物中心等)项目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12个月内建设主体工程至±0层,22个月内整体竣工并通过验收,36个月内正式营业。 10、产业扶持奖励:在符合挂牌约定的开发建设要求前提下,对拟建设的五星级酒店,由高新区给予酒店物业持有者(含酒店管理运营方)5000万产业扶持奖励,奖励比例按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取得星级资格三个时间节点分别给予扶持资金的30%、40%和30%奖励;若以上时间节点有推迟行为,按推迟每12个月(含12个月)扣50%相应比例折算,若推迟24个月则取消该项奖励。
11、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支持东方红路国际商业街区综合体项目(A-12、A-13、A-14、A-15地块)的专项财政奖励办法》(长高新管发[2012]47号)文,对项目开发建设予以政策支持。文件请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合作局投资促进处领取。(领取时间在挂牌公示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12、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建设方可享受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给予投资者的其他优惠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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