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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7 10: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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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金井镇金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时间:2024-06-20 12:07
金井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晋江市金井镇金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晋金政〔2024〕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晋江市金井镇金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相对明确,规划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专家技术审查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法定流程,能够对金井村村庄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控制作用,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金井村村庄定位为:为晋南组团商业服务业发展中心、闽南特色人文街区示范区。
三、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金井村村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两心三轴四片区”,“两心”指综合服务中心、商业发展中心;“三轴”指综合发展主轴、商业发展主轴、综合发展次轴;“四片区”指综合发展街区、品质生活街区、人文活力社区、都市农业片区。
四、你镇应做好村庄总体发展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村庄新格局,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设施及道路交通组织,发展过程中注意与市区发展、周边区域发展相衔接,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五、你镇应根据金井村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六、你镇、金井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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