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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8 2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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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500米的光头 于 2025-9-8 23:14 编辑
另外对于2024年7月1日以前注册的公司,需要逐步调整至新法规定范围内,也就是“尽快实缴”,当然这里还是没有把话说的太死,但是在新法倒数第一条第二款明确单独指出了注册资本实缴期限的问题,我建议你朋友的工作室还是最好做好相关风险预案,希望他比你重视公司合规建设,不过我看是够呛。
“第二百六十六条 本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gwy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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