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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0日,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家胜主持召开2018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了宜昌市B-DJ180206、B-DJ180207及B-DJ1802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15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八)宜昌豪信置业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居住、商业商务项目(原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东站商务综合体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城东大道与桔城路交汇处,宜昌东站对面,用地面积为164989平方米(约247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项目方案分别经2014年第一次和2016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2017年底,宜昌豪信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方案基本维持了2016年市规委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格局,整体划分为南北两个功能区。北部公建区调整为1栋5层的商业建筑,3栋43层(高约150米)、1栋50层(高约200米)的酒店、办公建筑;南部居住区住宅由原来的14栋(30-33层)减少至11栋(32-46层),其中5栋调整为46层(高约140米)的超高层住宅,办公楼由30层调整为22层;并专题研究与轨道交通的关系、人行过街设施的对接。
建设单位提供了两套建筑外观方案。两方案住宅部分的设计一致,仅公建区外观不同。公建区方案一立面效果与2016年规委会审议通过方案类似,主要区别在于取消了150米超高层建筑侧面锯齿状造型、形成规整的外形,沿街商业建筑外观略作调整。公建区方案二商业建筑立面为银灰色金属幕墙与玻璃幕墙进行搭配;150米超高层建筑立面为竖向的白色线条与玻璃幕墙进行搭配;200米超高层建筑立面为规律布置的转折玻璃窗,在裙房和屋顶部分将转折玻璃窗进行放大处理。住宅立面色调以浅黄色为主搭配深咖啡色。
(九)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项目(中央商务区滨江项目)B1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项目(中央商务区滨江项目)B地块位于伍家岗区沿江大道与白沙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52470.5平方米(约7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地块划分为B1、B2两个地块,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2015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B1地块方案提出调整。
调整方案基本维持了原规委会方案的格局,将2栋办公楼的平面形式由矩形调整为六边形;将临白沙路的办公楼调整为酒店,层数由25层调整为18层;将临沿江大道的办公楼由21层调整为39层;建筑立面由原来的白色竖向线条与玻璃幕墙的搭配调整为纯玻璃幕墙。商业裙房由3层调整为2层(局部3层)。设置3层地下室(地下一层主要为商业,地下二、三层主要为车库)。各地块总体平衡计算,调整后B地块公建计容建筑面积较2015年第二次规委会方案少约29000平方米。
二、会议研究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对项目的汇报和初审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意见如下:
(八)宜昌豪信置业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居住、商业商务项目(原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东站商务综合体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调整方案的总平面布局、南部居住小区建筑单体方案和北部公建区方案二。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建筑层高设置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二是批发、零售等类型的商业应设置在离地面较低楼层,同时应考虑充足的疏散通道和救护设施,且平面布局不得采用类似住宅的布置形式;三是公建规模由新区推进办确定;四是合理组织好公建和居住部分的建设时序。可以先行启动住宅建设,地下室和基础部分整体施工,上部工程先开工不得超过50%,其余地上部分待公建部分超出正负零以后再行施工。市住建委要加强对住宅销售和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的整体实施;五是进一步优化北部公建建筑立面,丰富立面造型,同时考虑项目亮化工程。
(九)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项目(中央商务区滨江项目)B1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B1地块调整方案及B地块公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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