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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气质先生FeiYang 于 2018-5-9 22:15 编辑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洛新快速通道改建工程PPP隧道工程项目已由新安县发改委批复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投资人)前来报名参与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洛新快速通道改建工程PPP隧道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8】091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洛新快速通道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洛新交界,向西沿310 国道现状布设,在磁涧镇向北侧改线,沿涧河南侧布置,在磁涧镇八里小学东侧接现状路,后按北侧加宽方案布线,终止点于八徒山东。线路全长11.34公里,其隧道工程位于洛新产业集聚区境内,全长2170m,隧道暗埋段全长1565m,两侧引坡段全长665m,为双向六车道隧道,概算总投资约6.1亿元。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3.2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自筹资金。
3.3投资概算:约6.1亿元,以新安县最终财政评审为准。
3.4项目地点:新安县。
3.5运作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
3.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7其他采购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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