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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9 08: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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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名称为“2016年洛阳市洛北城区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包含5项市政工程,分别为G310东段改造工程、郑卢高速九都西路连接线与西环路互通立交工程、西环路北段(310国道至中州西路)新建设工程、汉宫路西延(纬一路至西环路)建设工程、汉宫路(国花路至定鼎北路)建设工程等,以上5项工程(不含跨铁路桥涵工程)工程预算约9.24亿元,征地拆迁费用约10亿元。本次拟按PPP模式整体打包成一个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根据情况分阶段实施。实施范围内容包括该项目的道路、桥涵(不包含跨铁路桥涵工程)、电力管沟、雨污水管道、道路绿化、路灯、交通管理设施及各类配套支管线(井)、路铭牌等附属工程的投融资、建设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等工作。部分征地拆迁费用计入PPP总投资,具体数额在项目采购文件中确定。
2、采购范围
本PPP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移交等全过程的工作。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包括建设期2年),自《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计。项目公司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政府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购买项目公司提供的市政道桥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合作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市住建委或市政府授权的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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