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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9: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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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沐菁 于 2017-1-19 21:52 编辑
qq156478 发表于 2017-1-19 19:00
这么说不对,GDP是有地域范围区分的,台湾GDP怎能算大陆生产这一块。你说的这个,属于GNP了。
你再翻翻书或者查查资料。台湾就这么统计的。
如郭台铭有两家著名公司:鸿海和富士康。鸿海是台湾公司他的经营收入当然要计入台湾GDP; 而富士康不是台湾公司(注册地不在台湾),经营收入不能直接计入台湾GDP,但可以计入你提到的GNP。
所以 鸿海接了苹果的订单,再让富士康系(大陆的厂、东欧的厂)去生产,成品交货给苹果后,收入当然要计入台湾GDP。而如果不是台湾公司的富士康 不把 赚的钱 转给 鸿海 而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那台湾就收不到富士康的这笔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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