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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5 14: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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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全面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化。严格城市“三区四线”规划管理,合理安排城市生态用地,适度扩大城市生态空间,修复城市河网水系,保护江南水乡特色,让人们看得到风景、记得住乡愁。统筹规划地下地上空间开发,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推广低冲击开发模式,加快建设海绵城市、森林城市和绿色低碳生态城区。发展绿色能源,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以节地、节水和节能为重点,强化优化开发区域的城市重要资源总量利用控制,优化重点开发区域的城市资源利用结构和增速控制,加快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建设城市静脉产业基地,提升城市群资源利用总体效率。
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和生态化。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支持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化升级,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弃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倡导生活方式低碳化。培育生态文化,引导绿色消费,鼓励低碳出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推行“个人低碳计划”,开展“低碳家庭”行动,推进低碳社区建设。
第四节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密切跟踪本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系统、环境、人民群众健康产生的影响,重点对资源占用、生态影响、污染排放等方面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监测评估。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环评审批程序,严格土地、环保准入,合理开展项目选址或线路走向设计。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和跨行政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把环境影响问题作为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内容,视中期评估结果对规划相关内容作相应完善。 第七章 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放眼全球,接轨世界,深化开放,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第一节 提升对外开放层次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运营模式,鼓励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鼓励外资通过并购等方式参与产业链整合,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鼓励和支持外资机构将总部、研发中心、运营中心设在长三角地区。
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服务业领域。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各类功能性、区域性总部和分支机构等。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服务业领域先行先试的作用。推进江苏昆山与台湾地区的服务业合作试点。
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率先建立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快建设单一窗口,全面推进通关一体化。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研判和应对,不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有效破解贸易壁垒和化解贸易磨擦。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 第二节 建设高标准开放平台加快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和开放平台创新升级。从类型、功能、政策和管理四方面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逐步将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综合保税区。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多元化业务。规范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政策,促进区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优化结转监管,提升管理效能,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相关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新的双边多边开放合作平台,加快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及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运营中心建设,高起点推进中德合作(安徽)智慧产业园、中澳现代产业园(舟山)、中意宁波生态园等的建设。
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并加快推广可复制经验。瞄准国际标杆,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在建立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方面,不断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率先在长三角城市群实现全覆盖。
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依托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率先建立与国际自由贸易港区接轨的通行制度。 第三节 加速集聚国际化人才大力引进国际英才。建立紧缺国际人才清单和移民职业清单制度,重点招揽最有价值的科技、投资、营销、创意等人才。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储备库和留学回国人员数据库,定期发布紧缺人才需求报告,拓宽国际人才招揽渠道。在制定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基础上,全面放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一线科研骨干、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永久居留政策,放宽其他国际人才长期居留许可的申请条件。放宽紧缺领域国际移民的准入限制,在上海率先探索放宽特殊人才国籍管理。完善外籍人员就医和子女教育政策,塑造开放包容、多元融合的社会氛围。
加快推进国际化人才培育。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采取合作办学、国(境)外培训、岗位实践等方式,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拥有跨文化交流与沟通能力的本土国际化人才。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企业成为国际化人才开发的主体。鼓励与促进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
深化人文交流。在科教文卫、旅游体育等领域广泛开展人文交流合作,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推进“中以常州创新园”等的建设。构建官民并举、多方参与的人文交流机制,鼓励丰富多样的民间文化交往,提升区域和国家软实力。
第四节 培育本土跨国公司
培育壮大跨国经营市场主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品牌营销网络等,培育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本土跨国公司,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梯度转移。
健全企业境外投资服务保障体系。健全企业“走出去”政策咨询、风险评估、信息和融资服务等中介服务体系,研究建立企业境外投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范机制,鼓励对外投资企业在境内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劳务保险等避险工具。健全境外融资担保机制与外汇管理制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境外法律支援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境外维权和应对机制。简化境外设立企业和投资项目核准手续,简化境外投资企业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研究将上海金融市场交易系统功能拓展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促进相关交易以人民币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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