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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6: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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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进行加固维修,保存外观,把二、四、五层原木楼板改为混凝土楼面,拆除了原前廊的隔墙和东西廊的隔墙,外墙的窗换成铝合金钢窗,拆除了外墙正中门顶的山花,外墙改抹水刷石米。
财政厅大楼前身为明清两代的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即藩司衙门),乃朝廷派驻广东省的最高行政机构。明初设置时 , 布政使(俗称“藩台”“藩司”),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来在布政使之上设督抚一职。清代则正式定为督抚属官,机构仍旧。司衙内设经历司、照磨所、理问所、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等机构。所以布政使实际掌握全省行政事务、财赋出纳、兴办水利、征调赋役、督促生产;向所辖府、州、县宣布国家政令;向督抚汇报重要政务;每10年将全省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报于户部的职责。民国后在此筹建“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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