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10-11 12: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程信息:
福建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接你司报送的“琼河旧屋区改造1号楼、2号楼、5-7号楼”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后,我局于5月15日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由卓伟副处长主持,各职能部门参审,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琼河旧屋区改造1号楼、2号楼、5-7号楼”位于六一路西侧,由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地下2层,为停车及设备用房,局部商业,地上1号楼为26层综合楼,2号楼为33层商住楼,5号楼为27层住宅,6号楼、7号楼为46层住宅。
二、会议原则通过初步设计。
三、调整意见:
(一)规划:
1、请设计单位在总平面图中分别标注地下室出口及入口位置,并对地上及地下机动车进行编号。
2、配套设备应严格按审定的总平面及管综要求落实,面积为净面积并在图纸中注明。6号楼、7号楼门卫位置及面积应按总平落实。
3、南侧琼河小学及幼托应按土地合同要求同步进行设计、建设到位。
4、5号楼、6号楼底层店面开间应在5米左右,请落实。7号楼东北角柱脚处应取消。1号楼、2号楼屋面架构高度不得超过6米。地下商场出入口设计应进一步优化,并提供商业广场放大平、立面图。
5、建筑飘窗应按技术规定及相关建筑规范进行设计,现设计飘窗尺寸应缩小,花池设计应取消,飘窗请提供相关大样图以便核定。
6、高层建筑中阳台外挑尺寸超过1.8M,应计入容积率。阳台总长度不宜超过建筑面宽的60%,阳台和入户花园的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应大于套型建筑面积的15%,请修改落实。沿主次干道阳台应采取封闭形式。
(二)人防:
1、同意按核六级、常六级五个防护单元修建防空地下室,平时作为车库,战时作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和一个柴油电站。
2、人防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
3、疏散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在同一位置的,局部墙体厚度不应小于500mm。
5、滤尘室、扩散室、密闭通道等均应有洗消措施。
6、简易洗消间与防毒通道合并设置时,应留有洗消区位置,面积不宜小于2平方米,且宽度不宜小于0.6米。
(三)消防:
1、2号楼登高操作面无法满足不小于一个长边或周长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应予以优化调整,消防登高操作面一侧消防车道不应布置妨碍消防登高操作(如非机动车停场、树木等),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登高面一侧)。
2、1号楼、2号楼地下室部分楼梯间未接防烟楼梯间要求设置,部分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小于6平方米。
3、1号楼、2号楼地下一层C3—D1轴间风机房位置应予以调整,不应影响安全出口的正常使用。
4、1号楼、2号楼消防通向前室的门采用人防密闭门,应增设乙级防火门。
5、1号楼、2号楼地下室部分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6、1号楼、2号楼商业部分功能建议明确。
7、1号楼、2号楼与3号楼~7号楼之间连通的地下室之间应做好防火分隔。
8、2号楼住宅部分塔楼与塔楼之间应做好防火分隔。
9、1号楼、2号楼商业部分疏散总宽度不足,应予以核实。
10、2号楼住宅与商业部分不应共用楼梯,应完全分隔到位。
11、1号楼、2号楼空调机房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2、1号楼、2号楼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房间排烟设计应明确。
13、1号楼、2号楼、5-7号楼部分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商店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应调整。
14、1号楼、2号楼顶层、地下室设置的湿式报警间位置应予以调整,以保证火力警铃设置在经常有人停留或值班的地点。
15、幕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6、1号楼、2号楼 ②、⑤轴间扩大合用前室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分隔开。
17、3-7号楼联体地下室部分防火分区内汽车库最远点至最低安全出口距离小于60米,非机动车库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小于15米。
18、3-7号楼联体地下室部分通向楼梯间及前室的门朝向不正确。
19、3-7号楼地下室部分设置剪刀楼梯。
20、水池保护半径超过150m。
21、5-7号楼通过阳台疏散到剪刀楼,阳台应为敞开阳台。
22、消火栓采用嵌入式安装不应破坏墙体耐火极限。
(四)园林:
1、该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25%。
2、绿地系统图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3、下沉式绿地不应计入附属绿地指标。
4、建议优化商业店面前绿地布置。
5、建议裙房屋顶进行绿化。
6、方案审查中有关园林方面的要求应继续加以落实。
(五)环保:
1、请设计单位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局的审批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
2、发电机房应预留专用的排烟竖井到顶层屋面,竖井位置不得与住宅卧室相邻,请设计单位复核。
3、垃圾间应预留排气竖井到顶层屋面,配套冲洗设备,下水管道接入污水系统,设计单位应落实。
4、商业部分空调、引风机和住宅公共配套的设备如发电机,水泵、配电房位置应合理设置,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
(六)气象:
1、设计依据应明确。
2、同意按二类防雷进行设计,其中,等电位及局部等电位应说明。
(七)设计(抗震)管理:
抗震审查:
1、同意按七度抗震设防,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2、6号楼、7号楼为超限高层建筑,按省建设厅对该工程的工程设计抗震专项审查意见执行。
3、高度超过80米建筑采用高强预应力管桩,应满足《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暂行规定》有关要求。
4、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
5、1号楼二~四层结构平面,梁跨12米,梁高600mm,复核梁挠度、裂缝宽度能否满足规范要求。
6、1号楼楼层框架梁不宜集中支承在内筒转角处(如节点8XG)也不宜支承载洞口连梁上。
7、5号楼14轴交D轴和24轴交J轴剪力墙宜设端柱。
8、初步设计文件应归纳结构计算结果技术指标。
设计管理:
1、无障碍设计应明确具体措施,如电梯无障碍等垂直及水平交通部位的无障碍措施。
2、节能应进行初步计算,参照建设厅制定的节能说明范本进行施工图设计。
3、幕墙、智能化、泛光照明等专项设计应同步。
4、深基坑支护设计应组织专家会进行论证,减小对周边的影响。
5、办公楼高度及屋顶层设计应按照规划要求控制。
6、进一步复核安置房设计是否满足住宅规范及拆迁标准情况。
7、地下商业的空调、卫生间设计应考虑。
(八)审查机构
1、地下室及人防火的分区基本合理。
2、1号楼、2号楼应按防火规范补充商场疏散宽度计算。
3、1号楼、2号楼5~8轴楼梯不下地下室。
4、2号楼商场不应与住宅楼梯相通。
5、1号楼商场不应与写字楼核心有相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