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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7: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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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T404-0038宗地,位于南山高新区北区朗山路以北、科苑路以东,于2010年3月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ZG-2010-0014号),设计条件规定:建筑容积率2.5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647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80米。
现该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条件要求,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宗地变更设计条件事项公示如下:
一、该宗地建筑容积率调整为2.73,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调整为6141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面积调整为27060平方米,建筑高度调整为100米,其余规划设计条件均不改变。 二、公示期为7天,自2010年8月29日至2010年9月4日,公示时间内如对该变更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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