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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s1back 于 2014-10-28 17:14 编辑
古田一路项目

头道街项目
经我局研究,同意武汉地铁集团头道街B地块,按以下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总用地面积:14700平方米(面积均以实测为准),
其中:净用地面积:118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道路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轨道站控制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分类:商服用地;
3、用地位置:解放大道头道街。东临解放大道,南临25米宽城市规划道路,西临武汉地铁集团头道街A地块及10米宽的公共通道,北临15米宽城市规划道路(详见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最大建筑面积:控制在8.5万平方米以内。
2、最高容积率:按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率计算。
3、建筑密度:不大于35%。
4、建筑高度:根据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
四、特殊要求
1、用地西侧控制一条南北向10米宽公共通道。
2、新建建筑后退解放大道不少于25米。
3、停车位数量按照武汉市《关于执行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的通知要求》配建,另外用地内需增置300个对外开放的社会公共停车位。
五、遵守事项
1、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供地及规划建筑设计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原批准机关同意。
2、本地块供地前应先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
3、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一年,至2014年7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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