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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09: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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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3年9月9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称,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经初步调查后,长沙警方于9月16日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日,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抓获。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社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10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他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由于自己在出差途中,陈永洲便让中间人直接和报社联系予以安排。几天后,对自己发表过的文章从来不看的陈永洲对这篇署名报道却格外关注,原因是这篇题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报道发表后,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发表声明予以澄清。他对照原报道和中联重科的声明后发现,报社此前发表的文章实在是断章取义。这篇报道将中联重科2012年度年报中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称中联重科招揽许多“公关人才”搞不正常的营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对中联重科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计发现,其中“广告及业务费等”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该项费用除包含广告费以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广告费仅占其中20%。
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5月27日,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该报道给中联重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两天,引起监管机构、股东、社会知名人士、广大股民对公司财务、管理、销售广泛质疑和批评,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澄清。司法鉴定结果表明,公司A股、H股在5月29日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致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对此,他“当时感觉很担心,是不是捅了篓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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