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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前在广州环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环评文件显示,广汽菲亚特股东双方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汽集团”)与菲亚特集团汽车股份公司(下称“菲亚特集团”)早在合资公司成立之前就已经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在广汽自主品牌项目上开展了良好的技术合作。为快速满足生产能力的要求及从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方面考虑,双方同意在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乘用车”)番禺化龙基地建设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分厂(以下简称“广汽菲亚特”),共享广汽乘用车的土地、厂房、发动机及研发资源,为广汽菲亚特和广汽乘用车的共同发展打下基础。
该项目计划在位于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东路633号的广汽乘用车公司厂区的北部建设。产能规划为年产16万辆乘用车,产品包括四个系列车型:C-SUV和B-SUV乘用车、自主品牌汽车及新能源轿车。本项目总投资473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0万元,占总投资的0.2%。计划2016年投产。
环评认为,采取有效措施后,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较少,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带来明显不良影响;生产废水委托广汽乘用车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化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受纳水体(狮子洋)的水质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后各厂噪音值有一定增加,但本项目所在的乘用车厂区各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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