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8-12 15: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T201-0078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企业,2013年6月24日市值不低于400亿元港币;
2.竞买人2012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须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与不少于3家境外的世界500强金融机构或其控股的一级子公司签署入驻该项目的合作意向(世界500强以《福布斯(Forbes)》或《财富(FORTUNE)》2012年公布的数据为准,涉及金融产业的均可认定为金融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