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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ngguo 于 2016-5-15 20:39 编辑
BH2013-01号宗地:48号竞买人保利以613万/亩竞得滨湖293.36亩商住用地,总价17.98亿,地面价9194.5元/平,溢价率42.5%。
BH2013-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如建集中商业,集中商业部分不得分割销售。
BH2013-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实质性开工,三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商业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开业。如未按期开工、竣工、开业,每延迟一日,需按土地成交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6个月未开工的,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全部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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