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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16: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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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ehe_haha 于 2013-1-25 16:49 编辑
规划要求摘要:1、若该宗地与A6路东侧I-29地块为同一用地单位,则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商住比例及物业管理、托幼、站厕等配套设施选址可在两宗地内整体平衡和统筹布局,但I-29地块内的商业容量不得转让。
2、建筑风格须与东侧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及配套商业相协调,应按梅溪湖城市设计要求建设一栋不低于150米的超高层建筑,形成丰富的建筑天际线,并在建筑组合的体量和形体关系上注意协调,住宅或公寓的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以确保梅溪湖的景观效果等。
A6路东侧就是梅溪湖国际广场,看这说法,有可能还是金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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