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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2月11日
挂牌编号 [2012]网挂067号 起始时间 2012年12月31日 08:00
截止时间 2013年01月10日 10:00
土地权属单位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土地位置 岳麓区梅溪湖F-03、F-05、F-47地块
使用权面积 100571.47平方米平方米
规划用途 商业、住宅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规划容积率 F-03≤5.6、F-05≤2.0、F-47≤5.0 起始价 140156.0万元
竞买保证金 28032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 1400.0万元
其他交易条件 1、该宗地由四部分组成,其中33447.2㎡为统征地[审批单号:(2011)政国土字第568号];24752.72㎡为统征地[审批单号:(2011)政国土字第442号];26349.17㎡为统征地[审批单号:(2009)政国土字第1431号];另16022.38㎡为原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的划拨地[审批单号:(2012)政国土字第XDH63号],现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根据测绘成果(受理编号:20120621039-16)和《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案卷编号20120218XDGH1),该宗地分为F-03面积为53388.06㎡,用途为商业住宅,商住比≥5:5,容积率≤5.6,建筑密度≤35%;F-47面积为24616.07㎡,用途为商业住宅,商住比≥5:5,容积率≤5.0,建筑密度≤35%;F-05面积为22567.34㎡,用途为商业住宅,商住比≥2:8,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现申请依法挂牌。
2、最低交易价含:①纯出让金;②统征地现划拨价格;③土地成本高于统征地现划拨价格。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交易的价外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等。
3、本次挂牌交易中所发生的各项价外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
4、对宗地竞买的要求:①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24294万元;②须符合规划要求和长沙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及价外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余款在10个月内缴清。
6、宗地现有开发状况: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自然平整且已完成拆迁安置补偿。
7、交地标准:按现状交地。
8、交地时间: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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