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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23: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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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秘书长、东北亚开发研究院城市所所长杨中川指出:“在以往开展的‘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测评中,课题组把县(含县级市)和市辖区划归一个范围,一并进行考评。但经过几年的探索,考虑到许多市辖区既相对独立发展,具备中小城市的特征,同时在行政权限、功能定位和工作重心等方面又有别于县和县级市,因此,为了使评价更具科学性,更具可比性,更加公平公正,课题组决定从2012年起,建立市辖区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对县市和市辖区分开进行评价,特别打造出‘2012年中国市辖区综合实力百强’测评结果。”
据了解,截止2011年底,全国共有市辖区857个,均属于县级行政区划。这些市辖区中,199个区是完全城市化的“纯城区”(即区内没有乡镇,只有街道区划),其他658个市辖区均为含乡镇的区。课题组采用是否包含乡镇作为判断标准,即仅对包含乡镇的市辖区进行评价。同时,考虑到直辖市的特殊性,将直辖市含乡镇的48个市辖区也剔除在评价之外。据此,本年度共对611个含乡镇的市辖区进行了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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