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2821|回复: 10

第3座国际佛殿“落户”白马寺【附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9 11: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洛阳市白马寺举行缅甸大金塔工程签约仪式,计划下周开工建设。加上现有的印度和泰国佛殿,这是第3座在白马寺“落户”的国际佛殿。

  白马寺缅甸风格佛殿的修建,得到了缅甸联邦共和国吴登盛总统的极大认同,经中缅双方就相关问题多次深入洽谈后,2011年12月底,缅甸联邦共和国宗教部部长杜拉吴敏貌率团访问洛阳,并最终确定了缅甸风格佛殿修建事宜:该佛殿由缅甸政府出资建设完成后,无偿捐赠给白马寺,其中,佛殿构架由中方中标单位实施完成,内饰部分由缅甸政府委托缅甸亚洲世界公司完成,装修使用的原材料也将从缅甸运来。昨天上午,缅甸方与中方中标单位签约。

  据介绍,这座建筑位于白马寺泰国风格佛殿西侧,南北长108米,东西宽65米,整个佛殿坐北朝南,主体建筑包括大金塔、大佛殿以及博物馆,其中大金塔高24.68米,是佛殿的最高建筑。该工程计划投资约2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缅甸出资,主体工程投资约900万元,计划一年完成。


    注:白马寺国际宗教展示中心。把白马寺原来的“国际佛殿荟萃苑”进行扩建。今年日本、缅甸、斯里兰卡等国家均将在白马寺捐建佛殿。目前,这里已经有泰式佛殿和印度佛殿。

     新浪网友在白马寺拍的一些异国风情的图片: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1: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1: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1992年泰国内务部部长瓦塔纳先生和友人常媛女士来洛阳朝拜祖庭白马寺,赠给白马寺一尊高7.2米的铜质镀金卢舍那大佛,并出资与白马寺共同修建了泰式卢舍那大佛殿一座。


佛殿坐南朝北,建于南北长27.3米,东西宽21.3米,高1.2米的台基上,大殿长14.4米,宽7.5米。廊柱和墙壁均用大理石镶嵌,顶为三重檐,饰以琉璃瓦,具有鲜明的泰式建筑风格。




印度佛殿:2004年6月25日,印度前总理瓦杰帕伊,参访白马寺,并虔诚地朝拜印度两位高僧摄摩腾、竺法兰在白马寺的圣冢。在朝拜之时,诱发灵感,萌生在白马寺修建具有印度建筑风格佛殿的念头。


2006年7月奠基,经过10个月得精心施工,于2007年举行盛大竣工大典。

印度佛殿方正严谨,中心是一个巨大的覆钵式穹隆顶,神秘莫侧;佛殿下,水流往来,喷涌不断,清澈圣洁;佛殿外回廊环绕,静谧整齐,脱离凡尘。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1: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度佛殿占地6000平方米,主要大佛殿、回廊、牌楼、钟鼓楼等,布局规整,别具匠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1: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佛殿装修精工,格调高雅,雕刻美妙,慎密细致,好似西方天国。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1: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1: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佛殿中央供奉佛祖得道时的雕像,顶部安装有玻璃天窗,阳光从天窗透射下去,照射在佛像周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1: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1: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9 12: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11 08: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很好  风格各异的建筑汇聚一起  能让人们耳目一新 也能促进文化交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7-19 09:47 , Processed in 0.047127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