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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长沙将建一批10万人小城市 授县级政府基本相同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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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9: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来5年,在长沙市周边将“冒”出一批人口规模10万的小城市。

  7月31日在宁乡召开的2012年长沙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会议确定,下阶段长沙将重点建设一批中心镇和特色镇,并精心打造一批主城区和中心城镇的连接干线。当天,长沙市还下发了《关于加快中心镇(小城市)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出席会议并讲话。

着力打造5个小城市,5个中心镇
  会上透露,根据人口规模、交通区位、产业基础、辐射作用等主要因素,将在长沙市着力打造暮云、大瑶、永安、灰汤、流沙河5个小城市,金井、沿溪、镇头、铜官、花明楼5个中心镇,开慧、乔口、沩山、莲花、大围山5个特色镇。
  长沙计划用5年的时间,通过政府引导、体制创新、政策扶持等使上述小城市的人口规模达到10万以上,经济总量达到100亿元以上,财税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中心镇的人口规模达到5万以上,经济总量达到50亿元以上,财税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使之成为聚集生产要素、集中农村人口、集成城市功能的区域性经济社会中心。人口规模、经济总量、财政收入达到目标要求的中心镇(小城市),争取上级支持明确为副县级建制。
  同时,从沿江、沿边、沿路的乡镇中筛选一批,着力打造开慧、乔口、沩山、莲花、大围山等5个特色乡镇,积极探索旅游生态型、现代农业型等小城镇发展之路,形成“一乡一业、一镇一品”的示范效应。

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
  《意见》中指出,将在中心镇(小城市)逐步取消本镇农民进镇门槛,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
  鼓励农村居民有序向城镇转移,凡在中心镇(小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生活来源的本镇农民、外来人员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准予落户,且不得收取城镇增容费及其他类似费用。迁移落户到中心镇(小城市)的居民在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权利。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土地被征用且实行货币安置的转户居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范畴;土地未被征用的,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范畴;自愿退出原宅基地,并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转为城镇居民后,其原有养老保险关系仍保留;在城镇就业或从事私营、个体经济活动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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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9: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支持一个。比起那种摊大饼式的特大城市发展的路子,这种多点式的城市发展方式还是挺适合长沙的。最好是把长沙城区与小城镇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向两侧搬迁,中间建成带有奥特莱斯类型的商业配套、游乐园一类的娱乐配套的绿心就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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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9: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错,应该把城市化更加精细,下分到县域甚至乡域,从而在整体上做到全民城市化。{:5_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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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9: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人没有就业机会,住进去做什么。是城镇户口又没地分,
如果是有钱人去住,大部分试点镇离主城区很远,生活工作又不方便。住进去做什么。
在要短时间了聚集这么多人,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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