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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设立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
同时,乐居留意到,现阶段,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原则进行管理,由市级统筹规划、投融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事务,运营补亏和资产更新资金由沿线各区按照各条线路途经所辖区域里程比例进行分摊。
从各地经验来看,佛山市由沿线各区按照各条线路途经所辖区域里程比例进行分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资金的现有筹集方式不具有普遍意义,也不具有长期性。为此,《意见稿》提出,佛山市人民**设立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入和运营补亏,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则遵照“**主导、市场运作、多元筹资”原则。
此外,意见稿还提出,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收益应当纳入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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