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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9 18: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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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2.2.1 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移交—运营—移交(TOT)的方式运作。
2.2.2 合作范围: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洛阳市老城区古城保护与整治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本项目已成立由政府方组建的项目公司——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中标后,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入股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指定出资代表股权占比49%,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占比51%。老城区政府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的权利,同时政府方具有对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服务进行监督、考核的权利。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可通过对项目的运营获取相应的运营收益。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老城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3 项目投融资结构: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为1300000万元,其中20%为权益性融资,80%为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以政府指定代表公司和社会资本投资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的方式完成,债务性融资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项目公司可通过政策性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债务性融资,以满足项目公司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需求量,解决投资总额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保证项目各项建设如期投入资金需求。资本金按项目建设需求由双方按股权分批到位,到位时间不能超过项目建设期。
2.2.4 项目合作期:本项目的合作期为24年,包括建设期4年,运营期20年。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即进入运营期。若因不可抗力事件或政府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则运营期期限锁定不变,合作年限相应延长。
2.2.5 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2.2.6 项目运营服务内容:负责项目区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营。
2.2.7 前期已完成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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