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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批复,项目地块权属主体为广州广船船业有限公司、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广州广船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权属用地面积为56.13公顷,勘测定界范围面积为54.04公顷,除位于东塱村的广船飞地0.91公顷存有权属争议未纳入勘测定界范围外,其余差距由芳村大道、车歪岛、珠江沿线河岸滩涂及码头用地勘测定界误测差1.18公顷组成。
改造范围按照勘测定界范围确定,面积为540391.64平。项目改造范围总计容建筑面积124.95万平。
AF040348为商务用地,限高300米
AF040381、AF040382为商住地,限高60米
根据修改后的控规图,与上图表的控规指标表对比,可发现,未来广船将矗立起临江住宅以及一幢300米高的商务建筑。其余商务建筑限高180米,220米不等……
生活配套方面,还将规划两所小学,落实36班小学用地,并新增30班小学用地。此外,还规划建设一家综合医院。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改造地块划分示意图,两宗商住地为政府收储地块,而商务地块以及医疗地块,为自行改造地块。
●政府收储改造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84.87万平
●自行改造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40.08万平,用地性质主要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及道路、绿化用地等
交通方面,广船地块求实一横路规划预留过江隧道接口,并争取与广州地铁十一号线同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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