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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0 1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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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工地停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3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286字体:[大 中 小]背景颜色:
关于部分工地停工的通知
建管安[2017]52号
各施工单位:
根据淮南市大气办《关于印发淮南市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空气质量目标工作方案项目清单的通知》(淮大气办[2017]85号)及市政府调度会议要求,以下7项工地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1、龙王撇洪沟
2、中隆粮油项目
3、海德公馆
4、快递物流园
5、丁山新村
6、博致骨科医院
7、新城吾悦广场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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