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4 人才发展环境 优秀创新人才拟可引进落户 在营造服务更加精细的人才发展环境方面,《方案》提出多项保障措施,包括住房、教育、医疗等多个方面。 为吸引优秀投资和创新创业人才,《方案》还提出修订人才引进政策标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人才引进落户;研究设立外国人才类《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中关村大街、未来科学城、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和望京地区试点建设国际人才社区等。 在教育方面,《方案》提出,加快在房山区、通州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重点产业功能区和引进人才密集地区高质量配套建设基础教育学校,力争用2至3年时间开工建设至少10所优质中小学校。研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布局,推动入学政策创新,在国际人才社区、“三城一区”、海外高端人才和科技创新产业聚集区域新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断完善首都国际化教育服务体系。 提升外籍人才医疗服务水平,鼓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探索外籍人才社保缴纳转移接续机制。 为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方案》提出了明确的供地计划:未来五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000公顷,建设住房不低于150万套,合理确定各类住房供应比例。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未来五年在新城、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推出100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满足多层次居住需求的租赁住房。 此外,《方案》还要求,以产业园区为重点,通过新建、收购、改建、长期租赁等方式,加大对人才公租房筹集力度,由园区企业自持、统一配租,优先满足入园企业人才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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