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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http://www.wxlx.gov.cn/frontPage ... 12&deptcode=005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小娄巷北侧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一期)。
二、房屋征收范围
非住宅:人民中路69号、人民中路97号(不涉及房产,只涉及部分土地)
上述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门牌如有出入,以规划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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