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6-4-24 01: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P(2016)037号地块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一路以南、豹溪路以东、神墩三路以北(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该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43097平方米(其中:A地块23107平方米(含轨道交通用地3703平方米)、B地块8666平方米(含轨道交通用地4510平方米)、C地块15497平方米(含轨道交通用地151平方米)、D地块9895平方米、E地块10482平方米、F地块8210平方米、G地块11739平方米、H地块10773平方米、I地块9781平方米、J地块13011平方米、K地块9314平方米、L地块12622平方米),上述面积均以实测面积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A、B、J、K、L地块为商务用地、商业用地;C、D、E、F、G、H、I地块为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具体规划指标和要求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武汉市研究制定了住房建设规划和相关实施政策,P(2016)037号地块内商品住房套型控制按我市实施政策执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活动。
五、本挂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肆亿元整(小写¥4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