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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展览城规划条件调整公示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取得金山展览城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合同(榕地合[2009]001号)约定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建筑总高度不超过100米(含100米)。现建设单位申请:1、将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原定的10%提高到15.7% ,为88500平方米。2、地块中部16-19#住宅楼建筑总高度由原定不超过100米提高到117米。项目容积率符合合同要求。
经上报市政府研究,2012年2月7日,市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调整方案。2012年2月20日,我局召开了该项目规划条件变更专家论证会,会议认为该调整方案是可行的。现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将该规划条件调整情况进行公示。详情可查阅城市规划网站(http://ghj.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12 年 3 月 2日至2012年 3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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