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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后海滨路交汇处(宗地号:T107-0011)为商业性办公用房,用地面积4138.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1493平方米。总投资为:3.5亿元人民币。
2 、招标目的
通过邀请知名设计机构,寻求理念创新、技术先进和高水平的设计方案,最终选定中标单位。方案综合考虑项目的定位,在城市环境、交通、地下空间和室内外公共空间等部分,突出智能、节能、环保、人性化等因素。
3 、报名方式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允许联合体报名。恕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在所有报名单位中进行资格预审,选出5 家作为邀请的设计单位参加竞标,未被邀请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仍可自愿参加最终竞标。
3.2 报名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内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至少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有国内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各方须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报名。
3.4 报名文件须包括报名表(见附件)、机构简介(含公司规模,业绩,方案实施经验或案例等)、《联合体协议》、公司营业执照证明(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相关业绩证明(招标评价、相关项目合同文件扫描件等)、主创设计师简历及业绩说明。
3.5 请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报名文件提交至协办单位,设计单位报名日期,以协办单位签收其全部纸质报名文件的日期为准。同时,要求投标单位将报名文件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competition@szdesigncenter.org)。
3.6 规划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通过资格预审,确定获邀投标单位,获邀投标单位在收到《投标邀请函》,未获邀请的已报名且符合报名要求的设计单位在预审公告发布后,踏勘时,向招标提交正式的《投标确认函》原件,以确认投标。
4 、成本补偿费
4.1 符合方案评审要求的受邀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在提交符合设计要求的方案后将获得成本补偿费8万元人民币。
4.2 评选一个设计方案作为实施项目中标单位。最终方案评审选出的中标设计单位将获得本项目设计合同,承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4.3 成本补偿费在方案评审结果公布后60日内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招标人将与获邀投标的投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签订协议,以支付成本补偿费费。以上费用的税金由投标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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