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1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十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橘韵")与香港嘉里集团控股的注册于香港的香格里拉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格里拉")共同投资设立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酒店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6,000万美元,其中香格里拉持有80%股权,长沙橘韵持有20%股权。该酒店公司将在长沙橘韵负责开发的长沙金外滩项目投资开发建设香格里拉(五星级)酒店。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上述酒店公司设立及相关合作建设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